
广州发布企业职工弹性退休示范文本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晓素)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弹性退休相关文书的通知》。此次一共发布了4份相关文书,分别是《广州市企业职工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示范文本)》《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终止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和《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表》,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今后,国家和省如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提前退休至少提前3个月告知
通知明确,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并提交用人单位。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①已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②所选退休年龄不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③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
延迟退休最长时间不超3年
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双方应提前1个月签订协议书,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双方劳动关系延续,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结束,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自愿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①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②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下两种情形可终止弹性延迟退休:①达到弹性延迟退休时间;②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
通知明确,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任何一方提前1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