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批省级免陪照护试点医疗机构公布,47家医疗机构入选
广州18家医院试点“免陪照护服务”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漫 通讯员 粤卫信) 4月27日,广东省卫健委公布省级首批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广州18家医疗机构入选。

今年4月,广东省卫健委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4月27日,省卫健委公布首批省级免陪照护试点医疗机构,共遴选47家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其中广州有18家医疗机构入选。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遵循患者和家庭自愿原则,在知情同意且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由护士和医疗护理员承担生活照顾服务,无需由家属等进行院内陪护。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免陪照护服务”一对三服务,设定价格为每位患者收费标准140元/日;一对二服务每人收费180元;一对一服务每人收费280元。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则在原收费基础上加收20%;个性化服务加收费用由医院自主定价。

“免陪照护服务”广州市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1.广东省人民医院

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5.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6.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7.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8.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9.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10.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1.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2.广东省中医院

13.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

14.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15.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6.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7.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8.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