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印发老年期痴呆防控实施方案
推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丽莹) 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转发广东省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穗卫函〔2026〕37号),正式启动广州市老年期痴呆防控工作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提出,要将老年期痴呆防控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五五”规划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并围绕科普宣传、筛查干预、诊疗康复、照护供给、人才建设及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目标和举措,旨在切实提升全市老年期痴呆防控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筑牢科普阵地,提升知晓率

在科普宣传方面,通知要求将老年期痴呆防控科普纳入常态化健康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公众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意识。通知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到2027年底前实现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及其家属防控知识知晓率不低于50%,2030年前达到80%以上。

完善筛查体系,早发现早干预

为构建全覆盖的防控网络,通知提出,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联合医院、疾控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全覆盖的认知功能筛查与干预网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具体目标为:确保2027年底前,接受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人群认知功能初筛率不低于40%,2030年底前达到80%以上。

同时,组建由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公益组织共同参与的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和早期干预服务团队,确保干预指导率2027年、2030年分别达到40%、80%以上,疑似认知障碍人群就诊率2027年、2030年分别达到25%、50%以上。

优化诊疗康复,强化照护供给

在诊疗康复服务方面,通知明确,要加快推进老年期痴呆全病程服务协作网建设,着力构建老年期痴呆“筛查—诊疗—康复—随访”全病程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认知障碍诊疗专科、记忆门诊建设。加强脑病科、神经内科等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痴呆诊断、治疗及预防干预能力,并将符合条件的痴呆残疾人纳入精准康复服务范围。

针对照护服务,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痴呆老年人家庭,逐步扩大至低保对象中的痴呆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鼓励建设痴呆老年人专门照护机构,推进痴呆照护专区建设。同时,结合“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将含痴呆老年人照护服务在内的家政服务纳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服务范围,并继续试点实施长护险制度,加快探索建立普惠性商业护理保险模式。

加强人才建设,构建友好环境

人才队伍是防控工作的重要支撑。通知提出,要常态化开展老年期痴呆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公立医院规范化诊疗专科医师培训,扩大老年护理、认知症照护等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将痴呆防控知识和照护技能纳入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关专业课程体系。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构建友好社会环境,严厉打击侵害痴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走失痴呆老年人快速查找机制,优化公共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痴呆老年人提供“上门办”“委托办”等便民服务。

鼓励建设痴呆老年人专门照护机构

目标:2027年底前,100张床位以上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痴呆照护专区(单元)设置率达到35%以上;2030年底前,达到50%以上。

扩大老年护理、认知症照护人才培养

目标:2027年底前,累计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500人次,公立医院相关专科医师300人次,痴呆老年人照护人员10万人次;

2030年底前,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立医院相关专科医师、痴呆老年人照护人员分别达到3000人次、800人次及2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