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因空调是否在保修期内与厂家发生纠纷,相关部门依规调解——
空调保修期,从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陈斯静 苏琴) 空调的保修期应该按什么日期计算?近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理了一起关于空调保修的纠纷。

市民赵先生称,其使用了近6年的某品牌空调忽然不能制冷,他马上联系厂家进行保修。维修人员上门后,称赵先生所购空调已过6年保修期,要求赵先生自付有关维修费用。赵先生认为厂家计算的保修期不合理,向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商家按照“三包”约定履行保修承诺。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诉后,马上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赵先生出示的购物凭证显示,其空调购买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送货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安装日期为2019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4日报修。赵先生认为保修期应从安装之日开始计算,即2019年4月28日,因此并未超过6年保修期。而厂家则认为保修期应从购买之日开始计算,即2019年4月22日,所以保修期已超过6年。

为解决双方争议,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调解。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完结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因空调需要安装后才能正常使用,符合上述规定,所以赵先生的主张应该获得支持。最终,在执法人员的督导教育下,厂家履行保修义务。

温馨提示

家电“三包”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目前市场上仍有部分企业按照发票日、购买日、发货日等进行计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上述日期均不能作为家电“三包”的起始日,只能按照交付商品之日或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该局提醒广大家电企业,应尽快根据国家规定修改“三包”政策。同时,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大宗消费品的购物发票和保修凭证,遇消费纠纷应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