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更多市民参与无偿献血,保障临床用血需求,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广州市无偿献血激励与优待办法(修订稿)》(下称《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在多个方面对原有激励优待政策进行优化与创新,旨在提升献血者荣誉感与社会认同感,推动形成长期、稳定的献血队伍。信息时报记者 刘丽莹
优化献血优待
“乘车二维码”取代“专用羊城通卡”
《办法修订稿》拟全面推行“献血优待专属乘车二维码”(下称“乘车二维码”),逐步取代原有的实体“献血优待专用羊城通卡”。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和志愿者通过访问“广州献血”微信公众号,按照各血站发布的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现场申领乘车二维码。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电子乘车二维码,用于享受交通优待。《办法修订稿》指出,除有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再发放献血优待专用羊城通卡,只发放乘车二维码。
《办法修订稿》规定,乘车二维码和优待信息仅限本人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羊城通公司每2年进行一次乘车二维码的信息复核。献血者和献血服务志愿者年龄达到65周岁,自动取消其乘车二维码。此举不仅方便持证人(无须等待制卡、无须线下充值),也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管理,防止卡片买卖、冒用,同时节省实体卡制作成本。
同时,《办法修订稿》指出,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1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2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献全血累计达到2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3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献全血累计达到3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4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0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以及在1个自然年内累计献全血达到400毫升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可以访问“广州献血”微信公众号中的电子献血证显示优待信息页面;对未持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以到各血站办理优待信息确认。
激励范围扩大
新增献全血即时优待
为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全血捐献,《办法修订稿》新增一条激励措施:在本市范围内于1个自然年内累计献全血达到400毫升及以上,享受1个自然年内免费游览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的优待。对尚未达到高阶表彰标准献血者的即时肯定,有助于提升初次或短期献血者的积极性。
针对以往“献单采血小板相比献全血能更快获得最高优待”的问题,《办法修订稿》调整了统计规则,表扬奖励和激励优待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捐献1次按1次计算;以符合规定献血间隔期的献血统计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这一调整延长了通过单采血小板方式获得最高级别优待所需的时间,在引导献血者形成长期、定期献血的习惯,使不同献血方式间的激励周期更加均衡。
条款表述清晰
管理职责与流程进一步明确
根据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的要求,《办法修订稿》明确了由市卫生健康部门承担无偿献血表扬奖励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相关数据的汇聚共享。同时,将部分具体操作职能调整至各血站,如献血次数与志愿时长的自动统计、优待凭证的申领初审等,使表扬奖励和优待落实的流程更加清晰、高效。
针对此前部分献血者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条款存在的理解误区,《办法修订稿》在相关条目中增加“按规定给予”等表述,强调优待的享受需符合国家及省市既定的政策条件,确保条款理解与执行更加准确。
此外,《办法修订稿》继续保留了多项原有优待政策,包括不同献血次数或志愿服务时长对应不同级别的优待,如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公立医院优先就诊免诊查费、优先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子女入托入学优先保障等。
本次《办法修订稿》是落实《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的重要配套举措,旨在通过更具吸引力、更便操作、更可持续的激励体系,应对当前血液供应面临的挑战,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献血者的良好氛围,保障广州市医疗临床用血安全与需求。
如何提意见?
时间:即日起至1月24日。
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zwjlcf@gz.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