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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中心医院 花地湾院区启用
信息时报讯(记者 王智汛 通讯员 荔宣)前日,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携手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下称“广医一院”)举办荔湾中心医院花地湾院区启用仪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医一院国家呼吸医学中心主任钟南山指出,广医一院与荔湾中心医院的合作共建,是荔湾区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医、教、研、信息化、人才、文化等全面融合建设,全面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今年3月,在荔湾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部署下,荔湾中心医院与荔湾区人民医院实施资源整合,按一院三区布局,全力打造高水平三级甲等医院和区域医疗服务中心。4月,广医一院与荔湾中心医院签署学科建设与医院管理合作协议,依托广医一院高水平医疗资源,实现在医疗、科研、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全方位深入合作,为推动医院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启用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与嘉宾共同参观了花地湾新院区,详细了解相关科室建设、学科优势与诊疗服务亮点。活动当天,花地湾院区还举办大型健康科普活动,来自神经内科、泌尿外科、风湿科、中医科、康复中心等科室的多位专家为市民提供问诊咨询和健康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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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路桥墩有“裂缝”? 实为泥浆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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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购物可以无理由退货吗?可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穗市监) 随着微信的普及、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实体店将营销模式搬到微信上。通过微信购物,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商家到底要不要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宗案例。 近日,白云区消委会通过广州12345热线接到一宗投诉:市民吴女士于今年5月6日通过微信朋友圈向微信好友李某购买了一双鞋子。5月8日,吴女士收到李某寄来的鞋子,试穿后觉得不合适,要求退货退款,李某表示只换不退。经过沟通,吴女士仍未选中合适的鞋子,于5月10日再次提出退款,李某再次拒绝。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向当地消委会求助。 接到投诉后,白云区消委会新市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查得知,李某是某鞋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为了吸引回头客、提升销售额度,李某将店铺的鞋子拍照发到朋友圈进行宣传,消费者选中后在微信转账交易,李某再将鞋子寄出。李某认为在微信朋友圈销售产品只是为了方便顾客挑选,不等同于网络销售平台,无须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李某经营的门店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行为属于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定特殊商品除外)。最后,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协商确定由经营者李某退还吴女士购物款221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商品,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规定。消费者网购时应选择信誉好、知名度高的交易平台,谨慎在微信朋友圈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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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6月1日上线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粤交警)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6月1日,广东正式上线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届时,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司机打开“交管12123”App,不仅可以进行在线视频报警,还能在线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待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还将远程推送责任认定,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 据介绍,“交管12123”App远程视频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7:30~19:30,其余时段按现行快处快赔方式进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在城市道路发生的财产损失事故,且均已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可使用上述方式处理交通事故。 广东交警提醒,司机进行视频快处前需要先开启双闪灯,在车后50~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确保安全状态下再进行操作;事故处理完成后立刻挪离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