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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数据条例》发布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丹)昨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司法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数字科技集团、广州数据交易所介绍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市数据条例》已于1月22日公布,将于2月28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数据要素创新驱动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将引领带动数据行业发展,提升数据基础制度保障力,促进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该《条例》共45条,分设8章,涵盖了总则、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数据产业发展、南沙深化数据开发合作、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 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 2024年8月,广州正式全面启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条例》在制度设计时对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进行了规定。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和服务渠道,突显其公益属性和定位,发挥“守门员”的作用。而其他市场主体则发挥各自在技术、分析和场景上的优势,实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并通过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获得收益。 此举是落实国家层面关于“开展授权运营活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或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有关规定的落地条款,初衷在于培育公平竞争、多方参与、收益共享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生态,更好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也能够进一步提升数据价值,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广州数字科技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州市数据条例》引导下,广州公共数据运营将呈现公平、中立、透明的生态特征。” 数据开发利用既需要发展的“引擎”,也需要安全的保障。在公共数据产品合规安全方面,《条例》提出要遵守合规审查、安全审查、算法审查等相关规定,符合约定的用途、范围、方式、期限等,并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通过公共数据开放或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法定渠道,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将公共数据提供给市场主体。 深挖数据潜能,推动数据“增值”“增富”和产业发展 广州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广泛,需要进一步挖掘数据潜能,才能够催生数据配置改革红利,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从2021年开始,广州市在天河、海珠、黄埔、越秀、番禺和白云6个区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成为全国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城市之一,试点企业数量超1.1万家。《条例》对试点工作成果予以固化,明确要建立数据要素配置的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指南,评价各行政区、功能区、行业领域内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同时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化路径,推动数据资源入表,充分发挥数据对生产效率提升的乘数倍增效应,进一步让数据资产“看得见”,使数据财富增值。 在数据资源价值挖掘方面,《条例》不仅要求政府部门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同时鼓励自然人、法人等组织依法开放、开发利用自有数据资源,加大优质数据资源供给,实现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同发展。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落实国家《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空间,整合利用行业领域数据资源,畅通数据要素供需对接路径,把行业上下游数据链条打通,最终赋能实体行业产业发展。 立足南沙深化粤港澳数据开发合作 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支点,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政策支持,是推动区域数据流动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理想试验田。《条例》设专章鼓励南沙发挥其独特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产业发展等领域先行创新探索。明确南沙应当以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培育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形成数据产业集群,建设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数据应用和数据产业生态。 在促进数据跨境应用方面,推动南沙与港澳在商事登记、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商品溯源等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建立数据跨境互认机制,深化数据跨境应用场景。同时强调强化跨境数据安全风险管控,建立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以及面向企业的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指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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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提醒:谨防“先提价后打折”预付消费避免大额充值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穗消宣)农历新年将至,各大网络平台和线下商超的促销打折活动已陆续登场,为新一轮的消费高峰拉开帷幕。近日,广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秉持科学消费理念,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共度欢乐祥和佳节。 识别“先提价后打折” 逢年过节,市民少不了置办年货赠送亲友。广州市消委会提醒,面对应接不暇的春节促销时,应更多关注商品质量,按需消费。不因“限时优惠”“买一赠一”等宣传噱头冲昏头脑,详细了解优惠规则、售后渠道等信息,识别“先提价后打折”的欺诈行为,确保真正获得实惠;提前罗列清单,优先选择口碑良好、证照齐全的商超或者大型网购平台,留意年货的生产日期、包装标识、产品规格、售后服务等信息;“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着“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此类商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属于违法商品。广大消费者应坚决抵制购买,一旦发现非法制售、宣传“特供酒”,可致电12345热线反映。 拒绝代订酒店 春节假期出行需求旺盛,无论是出游还是返乡,应注意做到提前规划行程。如选择自由行,应提前预订好酒店和景点门票,留意目的地天气、交通等情况,确保行程顺利;如选择跟团游,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旅行社,以书面合同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口头承诺、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以免产生纠纷;如需预订春运车票返乡,请密切关注铁路12306发布的购票日程和“购票信息预填优化试点”专区,预填购票信息并预付票款,提高购票成功率。 拒绝代订酒店。春节假期是传统旅游旺季,酒店房源紧张,有部分不法分子以代订酒店为名,行消费欺诈之实,导致消费者不仅没省钱,还遭遇维权难题。市消委会建议务必通过正规平台预订酒店,切莫贪图便宜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预付消费,谨慎对待 年末岁晚是预付消费的高峰期,在预付消费时应注意三点:谨慎选择商家。消费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选择知名度高、经营时间长的商家,不轻信广告宣传;避免大额充值。详细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规则、有效期、退款机制等条款,避免一次性充值过多金额,降低风险;认真审阅合同。务必签订正式合同,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条款,敢于对上述不合理条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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