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 拟设立3000亿元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据央行网站消息,5月1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会上指出,人民银行将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人民银行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具有多方面积极作用。如提高银行助力消化存量商品房工作的积极性。央行向21家全国性银行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激励全国性银行向相关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地方政府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对相关城市房地产“去库存”是直接、有力的支持。此外还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存量未出售的商品房被收购,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后,可用于保交房及其他项目建设,形成良性循环。信息时报记者 梁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