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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磅!广州百余楼盘可以“以旧换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莎琳) 昨日,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正式推出全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倡议书,活动首批共发动全市122个房地产项目和1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成为现阶段规模最大的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本次活动将持续半年时间,自2024年5月25日~11月24日,给予业主充分时间理性选择。 首批122个房地产项目参加 广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参与对象主要由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组成。其中,换房人以自愿原则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是计划出售所持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广州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的倡议下,全市首批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项目多达122个。 从122个参与“以旧换新”的楼盘项目名单来看,它们分布在全市各区,单价也从1万多元至10万多元不等,分布区域广、产品类型多,可以满足多元消费者的换新购房需求。 进一步加快商品房市场流通 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副主任黎振伟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联合帮助业主销售旧房子,可以进一步加快商品房在市场的流通。流通是市场经济活跃的关键,打通一二手市场的壁垒,是活跃商品房市场的重要环节。 “专业机构联合卖房,远比业主个人去卖房要快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障业主未来有足够资金买新房,会尽力为业主以合理价格出售旧房,而不会实施压价销售。”黎振伟介绍,业主既可以选择开发企业的协议中介,也可以在市场上自己寻找中介,可以选择的渠道多了。此外,为了缩短交易周期,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还会在销售旧房前,提供为业主翻新装饰旧房方面的专业建议及服务。 黎振伟认为,住房“以旧换新”将激发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各方的积极性,特别是激发了业主换新的购房意愿。通过上下游链条的资源整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发挥各自擅长的业务优势,可以为业主提供旧房整饰、多渠道销售、新房咨询、市场比价等一条龙服务,让新旧住房交易无缝对接。 据介绍,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后续还将继续增加参与“以旧换新”的项目和机构,持续推出相关举措,完善住房“以旧换新”服务。 对于业主方来说,“以旧换新”不仅可以享受无忧退房(若旧房卖不出去,则新房订金必须退还),通过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无缝对接,业主还可以更加清晰透明地了解一二手房的市场价格,对购房做出更加科学理性的决定。 据了解,此前广州市花都区已于5月15日启动商品房以旧换新“焕新购”活动,推进商品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低配换高配”。 如何参与活动? 报名参与 换房人可通过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参与广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首批企业及项目名单,联系相关企业或前往项目现场报名。 选购新房 换房人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选购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缴纳新房订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建议不少于90天)锁定换房人认购的新房房源。 出售旧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共同与换房人商议“出售旧房”的服务方案,换房人也可自行联系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挂牌出售旧房。房地产中介机构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对换房人的旧房进行优先展示和推荐。 完成新房交易 (或退订) 若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订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 换房人“以旧换新”要留心这两点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专家委委员、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龚军伟认为,虽然住房“以旧换新”没有创造新的法律关系,但此类活动将之前彼此独立“卖一、买一”两个交易流程合二为一,且形成最终交易的条件和前提,这样的交易较之前而言更为复杂。在此,他提出两点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 1.交易合同设计问题 在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中,销售旧房成为购买新房的前提条件,售旧买新两个行为结合起来成为“两步走”的整合交易内容。交易流程复杂了,就需要更加清晰的合同设计,以及各方更加清晰的权利、义务。 2.销售权益交割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旧房未成功销售,房企应无条件退还购房者订金,为防范风险,建议购房者选择实力雄厚的企业,信用评级高、业界口碑好的中介机构。特别是购房人要把整个流程梳理清楚,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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