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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期盼建公园 添散步聊天好去处
近日,居住在荔湾区珠江·西湾里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旁边靠近增埗河的绿地因缺乏有效管理,杂草丛生,成了蚊虫孳生的温床。此外,还有人将那里当作“露天公厕”,不仅破坏了绿地生态环境,也带来了卫生隐患。得知居民的诉求后,西村街道和苑社区居委会立即行动起来。 绿地缺乏管理 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由于该绿地靠近河边,栽植有不少枝叶繁茂的树木,加上不少野生杂草高度过膝,天然形成了一个较为隐蔽的场所。据居民反映,除了乱丢垃圾和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外,不时还有流浪汉在附近滞留,存在较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 居民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旁边绿地脏乱差的问题由来已久,自己曾多次向小区物管以及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这块绿地以及旁边的悦里街连成一片,形成一个‘露天停车场’,违停现象严重。除了部分路过司机将这里当作‘露天公厕’外,半夜还有一群开着电动自行车的人在这里聚集开派对、飙车。”潘先生表示,前段时间,住户自发出资添置护栏、沙包等围住入口,这一现象才得到缓解,但这始终不是长久之计。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这片绿地和旁边道路的管理,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同时增设必要的公共设施,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街道积极响应 联动居民清理绿地 针对居民反映的情况,近日,记者走访现场看到,目前该绿地的杂草和垃圾已大部分被清除,环境有所改善。原来,得知居民提出的诉求后,西村街道和苑社区居委会积极响应,联动居民开展绿地清理行动。在清理过程中,居委工作人员与小区热心居民互相配合,共同清理出好几车杂草、垃圾。由于该绿地面积足有几百平方米,要比较彻底地清理,还需要后续再进行整改。 对于该绿地的后续管养,居民心中各有想法。有居民表示,期待这里能建起一个口袋公园,规划出儿童游乐区、健身器材等设施,让孩子们有更安全的玩耍场所,让大家有个散步聊天的好去处。“目前这块绿地权属不明,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监管责任,给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和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 微社区e家通记者 陈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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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课未学完,学费到底能不能退?
如今,人们对于自我提升的需求日渐增加,使得教育培训行业呈现出一片繁荣之景。然而,在付费购买网络课程的过程中,也伴随着不少的矛盾与纠纷。近日,广东协言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伟添介绍了一起2023年6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例。 网课效果有限 学员申请退款被拒 原告周某于2022年10月20日在被告平台“某某在线”购买“企业定制钻石班(学前教育)自考学院——专科”课程,交了学费5980元。至2023年1月11日,原告上了3个课程后感觉不满意,向被告申请退学,被告以超过30天为由不予退款。 被告某星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签署的协议合法有效,原告签署协议后,公司没有收到原告在此期间的退学申请,一直依约履行考前培训义务,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技术、时间等成本。公司所提供的课程是根据原告所报名项目进行安排,且根据原告所称及系统的登录记录和学习记录,原告也是有学习过课程的。根据《学员服务协议》规定,学员自报名之日起30日后申请解除协议的,公司不退还所缴费用。现原告不想继续学习,提出退费,属于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不同意退回费用给原告。 格式条款加重对方责任被判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向某星公司支付了教育培训费5980元,某星公司为周某开通了学习账号,周某也进行了学习。本案中,周某未能提交证据证明某星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法院认定周某基于其个人原因单方解除协议。《学员服务协议》约定学员自报名之日起30日后向某星公司申请解除本协议,某星公司不退还学员所缴费用。上述条款实质上是如学员解除合同需扣除剩余课程费用作为违约金,上述学员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明显加重了学员的责任,该条款对于学员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法院认定该约定属于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前述约定属于格式条款,设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和双方的过错进行合理的调整,酌定周某按照全额教育培训费的10%承担违约责任,对某星公司不同意退款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某星公司应向周某返还教育培训费3621元。 罗伟添表示,在这起案例中,双方签订的《学员服务协议》中存在这样的条款:学员自报名之日起30日后申请解除协议不退还费用。这是典型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在商业合同中很常见,但并不是所有的格式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格式条款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或者有其他不合理之处,那么该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在本案例中,法院就认定该条款加重了学员的责任,所以判定其无效。 连线民法典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微社区e家通记者 曹婧云 通讯员 佟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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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入口逢大雨必浸?元岗街南兴社区迅速推进排水改造
“每逢下大雨必定积水,水位最高有三四十厘米,车库就在旁边,很担心会被淹……”居住在天河区元岗街南兴社区远洋天骄小区的居民,时常被小区公寓入口处水浸的问题所困扰。对此,元岗街南兴社区将该小区水浸问题列入民生微实事项目,通过对水浸点的改造为群众解忧。 据了解,远洋天骄公寓入口处水浸路段属于小区道路,旁边是商业广场,地下车库出入口也在附近,是不少居民日常出行的必经之路。每逢下雨天,该路段就出现积水,情况严重时绵延道路数十米,几近漫入车库。 “此前台风、暴雨天气频发。在每次强降雨天气来临前,社区会及时向小区物业作出预警,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当发生强降雨时,启动应急处置,组织人员及时拦截积水进入地下车库,并打开沙井盖及时排水,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南兴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谭安慧介绍道。 这种应急处置并非长久之计。为彻底解决水浸问题,南兴社区通过“社区书记党建岗值班”制度,广泛汇聚民意,搭建党群紧密沟通的桥梁;通过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南兴社区将该问题列入民生微实事项目,由政府出资对低洼地带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增设排水设施。该项目于9月15日动工,在施工过程中,南兴社区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如今,相关工程已经完工,路面得到复原重新铺上了沥青,有效缓解了远洋社区的水浸问题,让居民日后不再受到雨季水浸的困扰。 微社区e家通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