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报记者 叶虹 通讯员 吴丹盈 叶悄瑜
“我是带着任务来法庭跟班学习调解工作的,短短两个月时间成功调解15%案件,对于我这样的新手来说,已经是质的飞跃了。”清溪镇松岗村村干部张志祥开心地说。今年6月,清溪法庭与清溪司法分局协同共建“清溪镇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全市首个人民调解员跟班培训班启动。按照计划,该培训基地将在两年内举办12期、每期2个月的跟班培训,全镇21个村将各择优选派2名人民调解员到法庭跟班轮训,后续还将继续扩大至全镇其他各类调解人员,由资深法官有针对性地一对一进行专业指导。
目前,来自松岗村、荔横村、铁松村、清溪司法分局的4名干部已经顺利结业,共参与调解386宗案件,标的金额达6585多万元,调解成功47宗,撤诉14宗,合计61宗,成功化解标的金额585万余元。
老中医肖像被“代言” 调解员促成赔偿
“这家店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对我的个人声誉和专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拥有多年从医经验的张医生,无意中发现自己成为拼多多电商平台某店铺的“代言人”,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店铺即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
“面对当事人愤怒的情绪,以前我可能会不知所措。经过这段时间的跟班学习,我了解到情绪抒发是调解中最重要的一环。”巫道宏耐心倾听完张医生的诉求,帮助其打开心结,使其愿意尝试接受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不同意张医生提出的赔偿金额,表示其并无从中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面对难以协商一致的赔偿金额,巫道宏拿着案卷请教指导法官代小静。“代法官明确指出公司的侵权问题,使我更有底气推进调解工作的开展。”经过两次线上视频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删除其店铺所有涉及张医生肖像的宣传材料,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企业名誉受损引纠纷 调解员释法明理促辟谣
“我们的产品经过检测,证明是无毒无害的。高某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纯属污蔑,希望能尽快恢复我司的商业信誉。”鱼塘经营者高某在其创建的钓鱼爱好者微信群中,散布某品牌鱼饵会导致鱼死亡的消息,引发群内的钓鱼爱好者纷纷转发该消息。对此,该鱼饵品牌公司负责人愤而提起诉讼。
考虑到相关消息或将进一步扩散,会带来更加不利的后果,跟训人员张冠豪及时向指导法官白琼报告案情。在法官指导下,张冠豪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刚开始时,高某完全不接受与对方和解,他认为自己是合理猜想,并非恶意诽谤。“你的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如果迟迟不处理,时间越久,你方可能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就越大。”面对高某的消极应对,张冠豪耐心地释法明理。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高某通过微信群向该公司发表致歉声明持续30日,并赔偿品牌公司经济损失。